天津海关货物检验5月6号实行录音录像全程监控
关于在查验作业中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通知
根据海关总署的工作安排,天津海关拟从2015年5月6号(星期三)起,在海运货物查验现场试点使用记录设备。届时,在进出口货物检验作业中,查验关员将对验货过程全程录音录像。